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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开展统一战线基本理论学习
2016-05-24 15:09  

2015年9月11日,经管学院党委书记巴建伟组织带领院党委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基本理论、知识和方针政策。会议主要学习了以下内容:

一、统战的基本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处理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关系的基本方针。

二、“十六字方针”的由来

“长期共存”,是指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互相监督”,是指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相互进行监督,但由于共产党处在领导位置,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肝胆相照”,是讲彼此信任、开诚相见。“荣辱与共”,是讲共同的事业把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十六字方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是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这一方针是在多党合作的长期实践中逐步总结形成的。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多党合作制度的正式确立。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不少人认为,民主党派已经可有可无。对此,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还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同年9月,中共八大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八字方针”写进了决议。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统一战线内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一致性进一步增强。根据这一变化,1982年1月5日,胡耀邦同志在与出席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同志座谈时强调,各民主党派同我们党风雨同舟几十年,我们之间的关系不仅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而且要“风雨同舟,鱼水相依”。之后,在征求意见后,胡耀邦反复推敲,把原讲话中“风雨同舟,鱼水相依”改为“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同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从此,“八字方针”发展为“十六字方针”。

200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把这一方针明确为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政治准则,这对于发扬团结合作、协商共事的优良传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三、什么是统一战线

(一)统一战线的概念

广义: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包括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和国家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种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结成的政治联盟,其实就是政治联盟的另一种说法。狭义:专指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组织的统一战线,它的实质是大团结,大联合。我们现在所讲的统战都是在这个意义上讲的。中共从建党至今大致经历了六个阶段的统战,分别是:民主联合战线(第一次国共合作),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第二次国共合作),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

(二)统一战线的地位

中国共产党统战的六个阶段不仅在革命年代起到了巨大作用,在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也发挥着巨大影响。毛主席说:“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对“法宝说”进行了理论深化,指出统战不仅是革命胜利的法宝,也是改革开放成功的法宝。

(三)统战工作主体

1.党委系列:统战部,统战的主要职能部门

2.政府系列: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参事室,文史馆

3.政党系列:各民主党派机关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统一战线组织。

5.全国统战团体:全国主要有十六个,工商联、台联、侨联、黄埔同学会、中华职教社、海外联谊会、欧美同学会和社会主义学院。

(四)统战工作对象

统战对象是根据统战成员的界别进行划分的。中共统战历史六个阶段的统战对象都不相同,2006年第二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确定为十五个方面:1.各民主党派成员;2.无党派人士;3.党外知识分子;4.少数民族人士;5.宗教界人士。其中6、7、8、9四项被称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中国大陆一共有八大民主党派,其性质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主党派与中共的关系是亲密友党,是参政党,不是反对党,也不是在野党。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八大民主党派在发展新成员的时候是有侧重点的,这是在建国前民主党派成立之初基本确定下来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 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民 进,中国农工民主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 盟。

(五)统战工作范围

根据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统战工作范围划为两大部分: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团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联盟。以爱国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团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盟。

(六)统战当前的发展目标

1.政党关系:主要指中共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两者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

2.民族关系:主要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越性,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

3.宗教关系:主要是信教群众之间以及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要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4.阶层关系:主要是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之间的关系。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

5.海内外同胞关系:这主要是按照统战范围划分的,是大陆同胞与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之间的关系。要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推动两岸和平发展,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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