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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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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范围

党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党委联系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职责如下:

一、在校党委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在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抓好有关宣传学习和督促检查工作;根据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开展学校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和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简报等文件,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有关工作制度。

二、协助党委落实有关统战工作的措施和规定,推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统战工作的开展,负责安排统战工作的各种会议与活动。

三、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听取并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四、支持和指导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五、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

六、关心和支持党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等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责。

七、负责港、澳、侨、台及其眷属、政府参事、文史馆馆员、少数民族和宗教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八、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工作,支持和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各种研究活动,总结交流统战工作经验。

九、接待处理统战对象来信、来访,负责统战政策咨询,结合信访接待进行思想教育的疏导协调工作。

十、负责完成各级人大、政协、统战部,上级侨办、台办、民宗委等部门和统战群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十一、搞好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把党委统战部建设成为团结、民主、交友、和谐的“党外人士之家”。

十二、协助党委做好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