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黔东南月亮山腹地,雨后初晴,青山苍翠,我校统一战线联合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榕江县法院来到榕江县三江乡开展助力脱贫攻坚活动暨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
在有埃小学、有路小学和四格小学,学校统战成员看望了在那里就读的孩子们,并与他们进行了亲切交流和互动。
结合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榕江县法院的法制宣讲员和我校统战成员代表向孩子们进行了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宣传。他们对孩子们说,在今年两会上通过的《民法典》是一部真正“绿色”民法典。在其中,与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条文就有18条。民法典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绿色原则”。在当今人类迈向生态文明时代的进程中,中国民法典无论“绿色原则”的创制,还是“绿色条款”的体系化设计,都是真正世界首创的“中国方案”,具有引领全球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黔东南有两个宝贝,一个是民族文化,另外一个就是生态环境,希望孩子们保护好自己的美丽家园,让绿水青山代代相传。
活动中,统战成员代表向同学们发放了由小爱也温暖公益基金捐赠的雨鞋和小爱快乐包,又来到留守儿童家中慰问,向村干了解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就后续帮扶措施进行了沟通。
学校民主党派老师考察了当地的脱贫攻坚工作,和驻村帮扶干部深入交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